“一城茶香半城海”是日照市嵐山區的真實寫照。這座面朝大海的城市,擁有2640平方公里廣闊海域,海洋捕撈能力居山東省前列。近年來,我院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要像對待生命一樣關愛海洋”的殷殷囑托,注重發揮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職能作用,深耕“益心向海”檢察工作品牌,推進對沿海灘涂、海洋生態環境及海洋生物、礦產等資源的保護,在海洋治理中留下了一個又一個檢察印記。
在推動海洋保護上“建機制”。我們與區政府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與公安、海洋發展、海事、海岸警察等部門加強協作配合,構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海上訴源治理、聯合調查等工作銜接機制,突破部門“壁壘”,合力守護海洋生態。近年來,我院辦理污染海洋環境、非法捕撈海產品、非法開采海砂等涉海刑事案件32件,辦理涉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7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4件,既為濱海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又為海洋生態守住關口。
在辦理涉海案件上“立標準”。針對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多發、頻發的實際,以及執法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入罪標準方面的難點問題,我院經充分研究論證,制定了《關于建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被山東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工作創新成果一等獎”。以該規定為指引,我們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4件,支持海洋發展部門提起民事公益訴訟5件。同時,我們將相關案件辦理情況制作成展板,在碼頭、漁村、農貿市場等漁民集中的地方展示宣傳,以“身邊案”幫助漁民增強法律意識。
在修復海洋生態上“勇探索”。保護海洋生態既要打擊犯罪也要著力修復。為此,我院積極踐行“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向海洋環境領域延伸,探索增殖放流、認購碳匯、海岸帶生態修復等符合海洋生態環境特點的修復方式,維護海洋自然再生能力。
在跨省海洋治理上“有實招”。嵐山區位于山東半島南翼、魯蘇兩省交界處,針對海洋環境跨區域治理中存在的盲區,我院與毗鄰的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檢察院建立“魯蘇邊界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和涉海執法司法協作機制,統一執法標準,協同辦理跨區域涉海公益訴訟案件7件。在“魯蘇檢察公益行”活動中,我院與連云港市贛榆區檢察院聯合開展法治宣傳,通過打造“海洋生態保護檢察共同體”促進人海和諧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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